辽宁七旬老太海边旅游时溺水身亡 导游竟是“黑

来源:辽宁中医杂志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综合新闻 时间:2021-03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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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辽宁鞍山的70岁李老太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三日游旅行团,在大连瓦房店李官龙王庙海边游泳时,李老太不幸溺水身亡。而此后家属发现,旅行社的带团导游竟然没有导游资格证。在老

辽宁鞍山的70岁李老太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三日游旅行团,在大连瓦房店李官龙王庙海边游泳时,李老太不幸溺水身亡。而此后家属发现,旅行社的带团导游竟然没有导游资格证。在老人溺水后,只有这名“黑导游”和一名自称是医生的外地游客对老人进行救助。家属于是将旅行社起诉到法院,索赔51万余元。2021年3月,鞍山市铁西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:除了旅行社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保险额度内予以赔偿外,旅行社也被判赔偿家属21.6万余元。

70岁的李老太家住辽宁鞍山铁西区。2019年4月15日,李老太交了1000元团费,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冰峪沟、李官和丹东的三日游旅行团。该旅行社负责人王某带团出行。

2019年7月27日,行程第一天,旅游团早晨从鞍山出发到达李官,在李官龙王庙浴场,李老太下水游泳,不幸溺水身亡。

据家属了解,带团导游王某没有导游资格证,而李老太溺水后,由其他游客发现,在场的王某和其他自称是医生的外地游客对其进行了救助。可惜没有救回。

事发后,家属将旅行社告上法院,索赔各项损失51.4万余元。家属们称,是旅行社组织游客下水游玩。在组织老年人出行游玩的过程中并未进行有效的看护,未尽安全保障义务,且其工作人员没有导游资格证,不具备紧急物理救护等业务技能、不了解一般医疗常识,未能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的防控,导致老人溺水身亡,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
家属说,事发后家属曾经和旅行社反复沟通,但对方态度恶劣,推卸责任。

而旅行社方面则表示,旅行社事前已经告知顾客不得下海游泳,事发时是自由活动时间,事发后旅行社及时进行抢救,且李老太本人身体极不舒服仍执意旅游,并且没有向旅行社告知。在出事时穿泳衣、戴泳帽下海游泳,最后造成事故发生,旅行社怀疑是李老太自身原因导致意外。

旅行社投保了旅行社责任险和人身损害险,还投保了意外险。两家涉案保险公司也不肯赔偿。投保意外险的保险公司称,自己承包的是意外险,李老太是猝死,应属于疾病类。不在赔偿范围之内。

而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和人身损害保险的公司则称,这是游客自身过错以及景点的过错,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
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,旅行社承担80%的责任,两家涉案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责任。法院近日一审判决:旅行社赔偿家属21.6万余元。两家保险公司分别在保险限额内赔偿10万元和5.72万元。

文章来源:《辽宁中医杂志》 网址: http://www.lnzyzzzz.cn/zonghexinwen/2021/0314/403.html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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